组织实施的系统安排
政策建立了完整的组织实施体系,明确了国家、省、园区三级责任分工

申报阶段体现了严格的准入门槛,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,于2025年8月22日前报送,确保了申报质量和竞争性。审核阶段强调了产业代表性、综合示范性、碳减排潜力等多维度考量,体现了科学选择的原则。建设阶段注重指导协调,评估验收阶段实行省级自评估与国家级验收相结合的模式,确保了评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。
保障措施的全方位支持
政策提出了六大类保障措施,形成了全方位的支持体系。

资金支持方面,通过统筹现有资金渠道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、政策性银行信贷、企业债券发行等多元化融资方式,解决了园区建设的资金需求。技术支持方面,鼓励引入外部人才、技术和专业机构,为园区提供了智力支撑。审批便利方面,探索"一个窗口"审批制度,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,提高了建设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