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搜索到的《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》为2018年版本,未在其中的一定要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。
“二、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,也可为“园中园”。以“园中园”形式申报的,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,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。”
园中园:在大型综合性园区(如产业园区、经济开发区等)内部划定的独立功能区域,通过差异化定位聚焦特定产业或服务,形成资源集约、产业集聚的发展模式。
注:园中园的核心特征通常包括独立管理、产业聚焦、政策灵活,并常与主园区共享基础设施,同时具备专属配套服务
园区的设立应当关注边界的明晰性、产权的清晰性以及有统一的组织进行建设和管理。
三、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、核算、计量、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。”
一定基础虽暂无明确的标准,但园区在量化自身碳排放时,应确保有关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是真实且有效,对于数据及相关信息的处理应满足 ISO14064-1 《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量化和报告指南规范》标准中相关性、完整性、一致性、准确性和透明性的原则。
“四、3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环境事故,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。”
依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,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。
需要特别注意公共安全、人力资源、违法犯罪类事件。例如:招商流程不规范、业主纠纷、违规用地等主要问题。